迁西板栗出口历史

 

“天津甘栗”的由来

迁西板栗有百年出口历史。1910年左右开始在东京浅草地区销售。1915年,天津的北泽洋行开始在迁安(今迁西县)一带收购板栗出口日本。当时主要有两种运输方式,其中大部分是用船沿滦河顺流而下,运到滦州(今滦县)火车站,再转运到唐山、天津、北京等地;也有一部分是用马车或汽车沿撒河桥、三屯营、林南仓(今属玉田县)一线运抵天津。由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,迁西板栗都是由天津口岸出口,所以至今仍被日本人称之为“天津甘栗”。

板栗民间贸易

1921——1936年,日本每年从中国进口板栗约400吨。即使在日本侵华战争期间,中日板栗贸易一直以民间往来的形式存在。日本战败投降后,中日板栗贸易中断,迁西板栗部分出口香港、新加坡。经过民间的努力,1949年中日板栗贸易重新开始,当年出口板栗86吨。到1954年,汤浅贸易、东京丸一商事、三昌贸易等7家公司,5年间累计进口板栗1400吨到1500吨。1965年以前,迁西板栗都是由县供销合作社收购加工,其外贸科负责协调出口部门。20世纪70年代开始,迁西板栗由国家外贸部门经营出口,供销社代外贸部门收购。

出口许可证制度

为防止多头对外,相互削价竞争,1980年起国家制定了《关于出口许可证制度的暂行办法》,板栗出口实行许可证制度。全国只有中粮总公司、北京外贸、天津外贸、山东外贸、河北外贸5家拥有京东板栗(迁西、迁安、宽城、遵化、青龙一带板栗的统称)的出口权。每年8月由五家公司和经贸部土畜进出口商会一起与日商谈判,拟定板栗的出口数额和价格,根据订货情况发放许可证。1990年,对外经济贸易部《关于加强北方板栗收购、出口管理的通知》要求,北方板栗(京东板栗)只能由北京市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、天津市食品进出口公司、河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、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司经营,其他公司均不得经营。北方板栗出口许可证只能由经贸部驻天津特派员办事处发放。

进入20世纪九十年代以后,迁西板栗出口量保持在万吨左右。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,板栗收购市场开始放开,国内市场不断扩大,板栗收购价格大幅上升。2002年,板栗出口许可证制度被取消,企业获得了自营出口权,与国外客商开始直接签定购销合同。自此,客商交往日渐频繁,同时,由于经常出现企业间竞相压价的现象,也造成了出口价格的不稳。近年来,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县委、县政府对板栗经营企业的大力扶持,除鲜板栗外,速冻板栗仁、小包装板栗食品等深加工产品相继出口到日本、新加坡、马来西亚、泰国、美国等市场,逐步形成了多元化出口的格局。 

 

迁西板栗龙头企业与合作社

随着迁西板栗产业的发展,迁西县板栗企业迅速发展。十几年间,迁西已经培育了一批规模适度、各有特点、市场稳固的“船队型”中小企业集群。迁西县是国内第一个提出品牌战略的板栗生产县。多年来,不仅申请了迁西板栗证明商标,而且积极鼓励企业申请商标,出台奖励办法,实施品牌战略。 目前,全县已有“迁西板栗”“紫玉”2件中国驰名商标。“栗之花”、“喜峰口”、“张大胡子”、“万年福”、“栗树湾”等5件河北省著名商标。全县以经营迁西板栗为主的企业发展到35家,板栗合作社达20家,其中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3家,唐山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2家。